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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地價稅試算器(2026 地價稅怎麼算)

輸入每筆土地的申報地價(元/平方公尺)、面積、持分與稅地種類,系統會依土地稅法第 16~19 條,把同一縣市的一般用地合併後套用 10‰~55‰ 六級累進稅率,自用住宅用地 2‰、公共設施保留地 6‰、工業用地 10‰ 另外計算,並列出每一級距的計算明細。115 年地價稅開徵期間為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。

輸入土地資料(同一縣市)

地價稅按縣市歸戶,不同縣市的土地請分開試算
請以稅單或縣市稅捐機關公告為準;預設 170 萬元為財政部例題假設值
兩題皆假設累進起點地價 170 萬元

※「公告地價」為選填:填寫後會檢查申報地價是否落在公告地價 80%~120%,超出範圍會依規定改以 80% 或 120% 計算。

試算結果

全年應納地價稅(估)
-
一般用地地價總額(累進)
-
一般用地適用級距
-
特別稅率稅額小計
-

各筆土地明細

土地稅地種類採用申報地價課稅面積㎡課稅地價稅率稅額(分攤)

一般用地累進級距計算明細

級距地價區間(元)本級課稅地價稅率本級稅額

※ 稅額以元為單位四捨五入;一般用地稅額依各筆地價占地價總額比例分攤累進差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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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驗算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例題

頁面載入時自動用本工具的計算核心重算官方例題,確認公式正確。

驗算項目官方答案本工具結果結果

115~116 年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參考表

115 年為重新規定地價年度,下表為各縣市稅捐機關公告的 115 年至 116 年累進起點地價。每一筆都附來源;查不到地方稅捐機關正式公告的縣市先留空,請以稅單或該縣市稅捐機關公告為準。

縣市累進起點地價(元)第 2 級上限(6 倍)來源(發布單位/日期)

地價稅怎麼算?公式說明

1. 課稅地價

每筆土地課稅地價=申報地價(元/㎡)× 面積(㎡)× 持分。申報地價可在公告地價 80%~120% 間申報,未申報者以公告地價 80% 計。

2. 一般用地:同縣市合併累進

級距地價總額(X=累進起點地價)稅率速算公式
第 1 級未超過 X10‰總額 × 10‰
第 2 級超過 X、未達 6X(超過部分未達 5 倍)15‰總額 × 15‰ - X × 0.005
第 3 級6X~11X(超過部分 5~10 倍)25‰總額 × 25‰ - X × 0.065
第 4 級11X~16X(超過部分 10~15 倍)35‰總額 × 35‰ - X × 0.175
第 5 級16X~21X(超過部分 15~20 倍)45‰總額 × 45‰ - X × 0.335
第 6 級21X 以上(超過部分 20 倍以上)55‰總額 × 55‰ - X × 0.545

3. 特別稅率:不併入累進

自用住宅用地(含勞工宿舍、國民住宅用地)2‰;公共設施保留地 6‰;工業用地、加油站、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土地 10‰。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以 300㎡、非都市土地以 700㎡ 為限,超過部分本工具會自動改按一般用地併入累進計算。

免責聲明:本工具依土地稅法與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開說明製作,僅供試算參考,不構成稅務建議。實際應納稅額以直轄市、縣(市)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之地價稅繳款書為準;減免面積、特殊用地、公有土地等情形請洽各地稅捐機關。

常見問題 FAQ

地價稅什麼時候繳?繳納期限是哪一天?

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,繳納期間為每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,課稅所屬期間為當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。115 年地價稅的繳納截止日是 115 年 11 月 30 日。逾期繳納每超過 3 日加徵 1% 滯納金,最高加徵 10%。

8 月 31 日納稅義務基準日是什麼意思?年中買賣土地誰繳?

以每年 8 月 31 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(或典權人)為當年度全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,不論實際持有多久。所以 9 月 1 日以後才過戶,當年地價稅仍由原所有權人繳納;買賣雙方如要分擔,需自行在契約中約定。

地價稅可以在超商繳嗎?有金額上限嗎?

可以。持繳款書到便利商店繳納限稅額 3 萬元以內;超過 3 萬元請改用金融機構臨櫃(郵局除外)、ATM 轉帳、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網路/電話繳稅、行動支付掃描 TWQR 等方式。

累進起點地價是什麼?115 年為什麼會變?

累進起點地價是各直轄市、縣(市)土地 7 公畝(700 平方公尺)的平均地價,但不含工業、礦業、農業及免稅土地。公告地價每 2 年重新規定一次,115 年正好是重新規定地價年度,各縣市的累進起點地價也跟著重新計算,115 年至 116 年適用同一數字。本頁附有已查證的各縣市參考值。

一般用地的累進稅率怎麼算?

把同一縣市內所有一般用地的課稅地價加總: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按 10‰;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 5 倍的部分 15‰、5 至 10 倍 25‰、10 至 15 倍 35‰、15 至 20 倍 45‰、20 倍以上 55‰。速算公式為「地價總額 × 適用稅率 - 累進起點地價 × 累進差額係數(0、0.005、0.065、0.175、0.335、0.545)」。注意「倍數」是指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部分,所以第 2 級的上限是累進起點地價的 6 倍。

自用住宅用地 2‰ 要符合哪些條件?什麼時候申請?

需由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、直系親屬在該地設籍,無出租、無營業,房屋為本人或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;都市土地以 300 平方公尺、非都市土地以 700 平方公尺為限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。應在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(9 月 22 日前)向稅捐機關申請,核准後當年適用,逾期自次年起適用。超過面積上限的部分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。

申報地價和公告地價有什麼不同?

地價稅以「申報地價」計算。土地所有權人可在公告地價 80% 至 120% 範圍內申報;沒有申報的以公告地價 80% 為申報地價;申報超過 120% 的部分不計,以 120% 計;低於 80% 的以 80% 計。多數人沒有另外申報,所以稅單上的申報地價通常是公告地價的 8 成。

共有土地怎麼算?持分要填什麼?

分別共有的土地,由各共有人按應有部分(持分)分別繳納,並把自己的持分地價併入自己在該縣市的地價總額累進計算。本工具的「持分」可填 1、1/2、1/3 或 0.25 等,課稅地價=申報地價 × 面積 × 持分。

試算結果和稅單不一樣,可能是什麼原因?

常見原因有:漏填同縣市其他土地(累進是按縣市歸戶合計)、申報地價不是公告地價 8 成、有減免面積(如騎樓、道路用地)、自用住宅面積超過上限、或累進起點地價填錯縣市。實際稅額以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的稅單為準。

資料來源與查核日期